(2025)2101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25号(1--1/3/4-1)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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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2-28

招标详情

辽宁省环保集团碧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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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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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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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21次,合作供应商16个,潜在供应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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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5-02-28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代码 转让方类别 转让方角色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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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01**市**区双园路32甲-25号(1--1/3/4-1)房产转让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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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99746J
自然人
出让人
151.0063万元(人民币元)
10工作日
2025-02-28
网络竞价
1、本次转让房产以房屋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房屋的基础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沈交所及转让方对房屋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房产、土地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所拖欠煤气、水、电等费用在房产交接前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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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21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6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辽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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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363.97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5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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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0.0
辽宁****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4 次, 占比 66.67%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4 次, 占比 66.6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48.7
辽宁****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2 次, 占比 66.67%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2 次, 占比 66.6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