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8)整改结果公示

盖州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8)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4-09-06

**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8)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6

一、整改任务

**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16.3%,未完成下降18%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PM2.5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省要求目标。

三、整改措施

1.严控企业排放。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五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等3家企业5个项目年度改造计划。

2.强化源头治理。2021年,以**村、城市周边等低矮面源为重点,**区以“集中供暖”、“环保炉具+清洁型煤”方式完成2087户散煤替代;**区完成**村200户搬迁。

3.严控运输车辆排放标准。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416台。

4.完成22块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5.完成619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生产矿山治理任务分解到**市、**市、**区、**区。做好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6.加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柴油货车、涉气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点击查看政府英明决策、蓝天办统筹推进下,各成员单位协同作战、攻坚克难,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点击查看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减总量、强力攻坚控扬尘、持之以恒管夜排、立行立改削峰值,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打了一个“漂亮仗”。我市大气环境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39 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空气优良比率为87.6%,同比改善13.8%,高标准完成了空气质量提升工作,pm2.5浓度六县区排名第四,改善程度六县区排名第二;达标天数双项考核六县区排名第一,顺利完成绩效考核双达标任务。2021年我市完成2744户散煤治理任务;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工业炉窑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镁制品企业行业整治、石材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稳步推进;通过公众号推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达到报废标准的261辆;对15家小“散乱污”予以取缔关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工作协调组

电 话:0417-****点击查看015;0417-****点击查看389

邮寄地址:**市**区**山大街西3号;****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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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6 日

**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8)验收申请

**市环境****点击查看领导小组:

《**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16.3%,未完成下降18%以上的目标要求。整改任务,已完成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具备了验收条件,特申请予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16.3%,未完成下降18%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PM2.5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省要求目标。

三、整改措施

1.严控企业排放。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五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等3家企业5个项目年度改造计划。

2.强化源头治理。2021年,以**村、城市周边等低矮面源为重点,**区以“集中供暖”、“环保炉具+清洁型煤”方式完成2087户散煤替代;**区完成**村200户搬迁。

3.严控运输车辆排放标准。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416台。

4.完成22块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5.完成619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生产矿山治理任务分解到**市、**市、**区、**区。做好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6.加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柴油货车、涉气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点击查看政府英明决策、蓝天办统筹推进下,各成员单位协同作战、攻坚克难,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点击查看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减总量、强力攻坚控扬尘、持之以恒管夜排、立行立改削峰值,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打了一个“漂亮仗”。我市大气环境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39 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空气优良比率为87.6%,同比改善13.8%,高标准完成了空气质量提升工作,pm2.5浓度六县区排名第四,改善程度六县区排名第二;达标天数双项考核六县区排名第一,顺利完成绩效考核双达标任务。2021年我市完成2744户散煤治理任务;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工业炉窑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镁制品企业行业整治、石材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稳步推进;通过公众号推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达到报废标准的261辆;对15家小“散乱污”予以取缔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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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14 日


**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8)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市****点击查看领导小组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工作协调组组建验收组,依据《**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和《**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于2022年4月1日对**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16.3%,未完成下降18%以上的目标要求。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16.3%,未完成下降18%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PM2.5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省要求目标。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严控企业排放。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五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等3家企业5个项目年度改造计划。

2.强化源头治理。2021年,以**村、城市周边等低矮面源为重点,**区以“集中供暖”、“环保炉具+清洁型煤”方式完成2087户散煤替代;**区完成**村200户搬迁。

3.严控运输车辆排放标准。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416台。

4.完成22块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5.完成619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生产矿山治理任务分解到**市、**市、**区、**区。做好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6.加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柴油货车、涉气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四、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点击查看政府英明决策、蓝天办统筹推进下,各成员单位协同作战、攻坚克难,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点击查看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减总量、强力攻坚控扬尘、持之以恒管夜排、立行立改削峰值,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打了一个“漂亮仗”。我市大气环境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39 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空气优良比率为87.6%,同比改善13.8%,高标准完成了空气质量提升工作,pm2.5浓度六县区排名第四,改善程度六县区排名第二;达标天数双项考核六县区排名第一,顺利完成绩效考核双达标任务。2021年我市完成2744户散煤治理任务;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工业炉窑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镁制品企业行业整治、石材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稳步推进;通过公众号推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达到报废标准的261辆;对15家小“散乱污”予以取缔关闭。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准备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PM2.5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省要求目标。

六、验收结论

按照**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及《**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要求,我市于2022年4月1日整改完毕,经集体讨论认定,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同意进行销号。

参加讨论人员签字:

(或逐级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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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1 日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签字


**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8)整改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于2022年2月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8)的整改工作,已将整改结果在****点击查看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govxxgk/gzs/2022-03-01/fa1759cc-51f1-4ac6-a0ab-ca898e7ea791.html)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投诉,公示无异议,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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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3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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