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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红萍种质**圃采购新风系统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5: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汉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点击查看3310、****点击查看331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新店埔党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女士/ ****点击查看436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汉铭/0591-****点击查看3310、****点击查看33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红萍种质**圃采购新风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号10“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0.3本次采购项目中直膨空气处理机组、****点击查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响应无效。”
修改为:10.3本次采****点击查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注:以下内容未设置评审项的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3 | 安装材料 | 1、风管:304不绣钢+保温+铝皮; 2、静压箱:304不绣钢; 3、设备钢结构:8#槽钢; 4、设备电缆:YJV-3*16+2; | 批 | 1 |
3、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09:00(**时间)”
延期为:2024年11月14日15:00(**时间)
5、原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09:00(**时间)
延期为:2024年11月14日15:00(**时间)。
6、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新店埔党100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点击查看4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汉铭/0591-****点击查看3310、****点击查看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3310、****点击查看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