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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电站项目调速系统、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点击查看水电站项目 调速系统、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 EPC项目企业资金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点击查看电站位于智利**国中**Bío-Bío区(第8区)的比奥比奥(Río Bío-Bío)河上,厂址位于东经71°53ˊ22.2",南纬37°42ˊ55.8",是比奥比奥河规划的第4级电站,其中上游第3****点击查看电站已建设完成。坝址距比奥比奥大区首府康塞普西翁(省城)公路里程约142km,距智利圣地亚哥(首都)公路里程约500km,距塔尔卡瓦诺(Talcahuano)(**)公路里程约为210~220km。
****点击查看电站采用坝式开发,电站以发电为主,汛期主要担负基荷,枯期担负峰、腰荷。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434m3/s,设计年发电量441GW﹒h,年利用小时数为4896h。电站额定水头14.20m,设计引用流量714.0m3/s。电站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左岸挡水坝段、泄洪闸、厂房坝段、右岸挡水坝段等。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90MW,安装3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电站控制方式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点击查看电站主体工程已于2024年08月01日开工,本工程计划总工期38个月,首台机计划于2027年03月31日投产发电,后续机组按照每2个月一**排,工程完工日期为2027年09月30日。
2.2 招标范围2.2.1概述
卖方应按合同文件要求,负责完成下列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防腐、保管、包装、运输至**或**港(车板交货)、运输保险(国内段)、商检和交货、智利认证、工地开箱检验;提供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及保证期内的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提供现场培训;完成设计协调及联络;提供必要的安装、试验专用工器具;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资料;****点击查看工厂见证、设备监造、出厂验收、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和验收等;并对上述产品和服务质量负责。同时,****点击查看电站运营阶段持续按计划提供同质量备品备件和技术支持。
2.2.2 供货范围
1. 包件1: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
(1) 3台套灯泡贯流式水轮机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详见表2.2-1。
(2) 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必需的安装耗材和易损件等,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包件1: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中的表5.2-1和表5.3-1。
(3) 规定的技术服务、正版软件、文件等,详见表8.1-1。
2. 包件2: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1) 3套励磁系统设备,详见表2.2-3;
(2) 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修设备和测试设备,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包件2: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中的表5.2-1和表5.3-1;
(3) 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软件及文件,详见表8.1-1。
2.2.3 供货设备数量表
1. 包件1: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
表2.2-1 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调速器机械液压系统,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
1.1 | 电液转换单元(导叶主用) | 套 | 1 | |
1.2 | 电液转换单元(导叶备用) | 套 | 1 | |
1.3 | 电液转换单元(桨叶主用) | 套 | 1 | |
1.4 | 电液转换单元(桨叶备用) | 套 | 1 | |
1.5 | 导叶主配压阀 | 套 | 1 | |
1.6 | 桨叶主配压阀 | 套 | 1 | |
1.7 | 事故配压阀(包括重锤自关闭装置) | 套 | 1 | |
1.8 | 导叶分段关闭装置 | 套 | 1 | |
1.9 | 机械柜体及附件 | 个 | 1 | |
1.10 | 各型电磁阀、液压阀 | 套 | 1 | |
1.11 | 其它(列出明细) | 项 | 1 | |
2 | 调速器电气柜,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
2.1 | PLC | |||
1) | CPU模块 | 2 | 套 | |
2) | I/O模块 | 2 | 套 | |
3) | 通讯模块 | 2 | 套 | |
4) | 高速计数模块 | 2 | 套 | |
5) | 电源模块 | 2 | 套 | |
2.2 | 触摸屏 | 1 | 套 | |
2.3 | 信号及控制回路 | 1 | 套 | |
2.4 | 交直流电源 | 1 | 套 | |
2.5 | 转速检测装置 | 1 | 套 | |
2.6 | 电手操机构 | 1 | 套 | |
2.7 | 测量显示仪表 | 1 | 套 | |
2.8 | 柜体及附件 | 1 | 个 | |
2.9 | 其它(列出明细) | 1 | 项 | |
3 | 其它 | |||
3.1 | 供货设备间的不锈钢管道及附件、阀门、法兰、支架等 | 项 | 1 | |
3.2 | 供货设备间电缆及附件 | 项 | 1 | |
3.3 | 安装和试验中的易损件,随机材料 | 项 | 1 | |
3.4 | 其他 | 项 | 1 |
表2.2-2 调速器油压装置及控制柜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调速器油压装置,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
1.1 | 压力油罐及附件 | |||
1) | 罐体 | 1 | 只 | |
2) | 隔离阀 | 1 | 套 | |
3) | 空气安全阀 | 1 | 只 | |
4) | 空气滤清器 | 1 | 只 | |
5) | 供、排气阀 | 1 | 套 | |
6) | 其它 | 1 | 项 | |
1.2 | 回油箱及附件 | |||
1) | 箱体(不锈钢) | 1 | 只 | |
2) | 呼吸器 | 1 | 只 | |
3) | 各种接头和阀门 | 1 | 套 | |
4) | 其它(列出明细) | 1 | 项 | |
1.3 | 油泵组 | |||
1) | 油泵 | 2 | 台 | |
2) | 油泵电机 | 2 | 台 | |
3) | 模块阀组 | 2 | 套 | |
1.4 | 油过滤装置 | |||
1) | 回油箱网状隔板过滤器 | 1 | 只 | |
2) | 油泵吸口过滤器 | 2 | 台 | |
3) | 油泵出口双联油过滤器 | 2 | 台 | |
4) | 导叶电液转换器进口双联油过滤器 | 1 | 台 | |
5) | 桨叶电液转换器进口双联油过滤器 | 1 | 台 | |
2 | 油压装置控制柜,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
2.1 | PLC | |||
1) | CPU模块 | 1 | 套 | |
2) | I/O模块 | 1 | 套 | |
3) | 通讯模块 | 1 | 套 | |
4) | 高速计数模块 | 1 | 套 | |
5) | 电源模块 | 1 | 套 | |
2.2 | 触摸屏 | 1 | 套 | |
2.3 | 信号及控制回路 | 1 | 套 | |
2.4 | 交直流电源 | 1 | 套 | |
2.5 | 测量显示仪表 | 1 | 套 | |
2.6 | 软启动器 | 2 | 套 | |
2.7 | 柜体及附件 | 1 | 套 | |
2.8 | 其它(列出明细) | 1 | 个 |
2. 包件2: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表2.2-3 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调节器柜,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3 | 套 | |
1.1 | 励磁调节器 | 1 | 套 | |
1.2 | 人机界面 | 1 | 套 | |
1.3 | 控制、检测与保护设备 | 1 | 套 | |
1.4 | 柜体及附件 | 1 | 个 | |
1.5 | 其 它 | 1 | 套 | |
2 | 灭磁柜,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3 | 套 | |
2.1 | 灭磁开关 | 1 | 台 | |
2.2 | 灭磁电阻 | 1 | 套 | |
2.3 | 过电压保护装置 | 1 | 套 | |
2.4 | 变送器及传感器 | 1 | 套 | |
2.5 | 起励装置 | 1 | 套 | |
2.6 | 柜体及附件 | 1 | 个 | |
2.7 | 其 它 | 1 | 套 | |
3 | 功率柜,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3 | 套 | |
3.1 | 可控硅 | 2 | 套 | |
3.2 | 风 机 | 4 | 台 | |
3.3 | 柜体及附件 | 2 | 面 | |
3.4 | 其 它 | 1 | 套 | |
4 | 励磁变压器及附件,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3 | 套 | |
4.1 | 励磁变及外罩 | 1 | 台 | |
4.2 | 励磁系统内部CT | 1 | 套 | |
4.3 | 温度指示器及RTD | 1 | 套 | |
4.4 | 其 它 | 1 | 套 | 含励磁变压器与封闭母线连接材料 |
5 | 电缆及附件,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 1 | 套 | |
5.1 | 交流动力电缆 | 280 | m | 励磁系统至励磁变压器 |
5.2 | 连接金具等附件 | 1 | 项 | |
6 | 其 它 | 套 |
1. 包件1: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
(1) 土建侧:卖方供货至设备基础板、垫板、锚固螺拴和基础螺栓。
(2) 测量控制系统:调速器系统的所需自动化元件全部由本合同设备卖方提供,主要包括主配压阀、事故配压阀、导叶分段关闭装置及4.11条款中所列自动化元件。卖方应随自动化元件、仪器和仪表提供不锈钢材质的安装接头、焊接接头、针型仪表阀(带排气旋塞)、管道、支架及接线盒等安装附件。
(3) 调速器系统管路:卖方应提供本合同设备的各单个元件之间的全部(含调速器机械柜与油压装置、事故配压阀、分段关闭阀等设备之间的)管路、阀门;气管路供货至压力油罐进气管接口法兰处(含自动补气装置及两侧的检修阀、空气过滤器及成对法兰)。卖方应对上述油、气管路作详细设计,并提供所需的管道附件(包括阀门、法兰及连接件、三通、弯头、变径接头、活接头、堵头、密封件、成品管路支架等)。
(4) 机组侧:水轮发电机组厂家提供调速器机械柜至导叶/桨叶接力器的调速系统中的全部设备(不包含主配压阀、事故配压阀、导叶分段关闭装置)、管路、阀门及附件(不包含调速器、油压装置及其内部联接管路和设备),漏油箱,接力器位置和反馈装置;另外水轮发电机组厂家为每台机调速系统还提供1个纯机械液压过速保护装置。测速齿盘由水轮发电机组厂家提供,齿盘测速探头由卖方自备。调速系统用接力器位置和反馈装置,由卖方自备。
(5) 电缆及附件:卖方应提供本合同设备的各单个元件及盘柜之间的全部连接电缆及附件(包括铜接线端子、电缆终端、电缆套管、槽盒等),以及合同设备与所有外部设备之间的连接附件。如无特殊说明,合同设备与其他卖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由买方自备。
(6) 通信接口:合同设备应具备内部通信和与外部设备及调度之间通信的功能,各种软件及接口通信规约由买方协调,在设计联络会上或通过书面文件。
(7) 本文件未提及,但确属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和保证设备、系统完整性所必需的元件、装置、材料也属卖方供货范围,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 包件2: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1) 土建侧:为固定设备需要的所有固定螺栓、****点击查看电站接地系统的连接等),由卖方按实际用量的110%提供;盘柜基础槽钢由安装承包方提供及安装。
(2) 通信接口:合同设备应具备内部通信和与外部设备及调度之间通信的功能,各种软件及接口通信规约由买方协调,在设计联络会上或通过书面文件。
(3) 线缆:卖方应提供本合同设备内部各单个元件及盘柜之间的全部连接线缆及连接附件,以及合同设备与外部设备之间的连接附件。连接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铜接线端子、电缆终端等。
如无特殊说明,合同设备与其他卖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由买方自备。卖方应根据系统设计和设备布置推荐线缆型号和线缆长度,并提交线缆及连接附件统计清册报买方批准,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4) 本文件未提及,但确属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和保证设备、系统完整性所必需的元件、装置、材料也属卖方供货范围,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4 协调1. 包件1: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
卖方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与分包商、其他设备卖方、安装承包商就图纸、连接部位结构形式和尺寸及必需的资料进行协调,承担与分包商的全部协调责任及与其他相关方的配合责任,以保证正确地完成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指导和交接验收等工作。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与其他设备的接口和软件,卖方不得拒绝,并不得增加费用。
卖方负责的与其他卖方的协调工作如下(不限于此):
(1)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卖方应与设计单位协调设备总体设计、布置及接口、用电负荷等资料。
(2) 与其它设备卖方的协调
卖方应与其它设备卖方(水轮机、计算机监控系统等)协调并交换所有接口及关联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现场试验相关的图纸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液压、电气、控制(I/O量、通信接口、通信规约、时钟同步、控制流程)等方面的数据、布置、连接及安装细节。
(3)卖方与分包商的协调
卖方应负责与其分包商协调产品的接口、质量及供货进度。
(4)与安装承包人的协调
卖方在安装现场与安装承包人协调设备的安装方法、设备缺陷处理、现场试验等。当发生矛盾时,由买方进行协调,以确保合同设备按期完**装调试,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 包件2: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卖方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与其他设备卖方及安装承包商就图纸、连接部位结构形式和尺寸及必需的资料进行协调,承担与分包商的全部协调责任及与其他相关方的配合责任,以保证正确地完成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指导和交接验收等工作。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与其他设备的接口和软件,卖方不得拒绝,并不得增加费用。
卖方负责与其他卖方的协调工作如下,但不限于此:
(1)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卖方应与设计单位协调设备的总体设计、布置、用电负荷等。
(2) 与发电机卖方的协调
-- 励磁设计参数;
-- 励磁柜与发电机设备的接口等。
(3) 与封闭母线卖方的协调
励磁变高压侧与封闭母线的连接方案(包括相序、相间距、接线端子尺寸等)等。
(4) 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卖方的协调
-- 励磁系统的顺控程序;
-- 励磁调节器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讯方式、通信规约及接口等。
(5) 与继电保护设备卖方的协调
-- 继电保护所需的由励磁系统提供的保护输入信息的技术要求;
-- 继电保护要求装于励磁柜内的设备的布置、安装、设计要求等。
(6) 与故障录波设备卖方的协调
-- 故障录波所需的由励磁系统提供的录波输入信息的技术要求;
(7) 与分包商的协调
卖方应负责与其分包商协调产品的接口、质量及供货进度。
(8) 与安装承包人的协调
卖方在安装现场与安装承包人协调设备的安装方法、设备缺陷处理、现场试验等。当发生矛盾时,由买方进行协调,以确保合同设备按期完**装调试,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5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1)合同设备正常交货地点:**港、**港等国内主要**指定仓库。交货**或口岸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商定,卖方不得以此为由调整合同价格。
(2)急用件的空运交货地点:空运至马塔维里机场转运至项目工地。
(3)合同设备交货方式:买方指定仓库:车板交货。
2.6 交货计划
本招标设备的交货时间及批次按下表执行,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买方有权作出调整。设备暂定一批交货,具体如下:
表2.6-1 调速系统、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的交货批次和交货日期表
批次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 | 批 | 1 | 2026年8月 |
2 | 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 批 | 1 | 2026年8月 |
注:1)规定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随供货进度合理安排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各包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 包件1: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调速器及附属设备设计及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具有 2 个及以上国内外(至少1项国外业绩)水电工程单机容量30MW及以上的调速系统业绩,业绩数量以单个合同计;
要求以上业绩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设备规格参数等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 1 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产品质量问题;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连续2年亏损(2022年至2024年);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制造加工、工艺水平、试验和检验等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组装、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
2. 包件2: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设计及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近 10 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具有 3 个及以上国内外(至少1项国外业绩)水电工程单机容量30MW及以上的励磁系统业绩,业绩数量以单个合同计;
要求以上业绩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设备规格参数等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 1 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产品质量问题;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连续2年亏损(2022年至2024年);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制造加工、工艺水平、试验和检验等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组装、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的投标。
3.4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点击查看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点击查看.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点击查看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3.4.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3.4.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3.5本次招标设置招标限价。
包件1: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500万元(含税)
包件2: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含税)
超过最高限价予以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8月5日17时20分至2025年8月10日17 时20分(**时间,下同)。
4.2有意向的****点击查看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点击查看.cn/,以下简称“中交供应链采购系统”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5日17 时20分。
5.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中交供应链采购系统(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 采购清单.xlsx | | 下载 预览 |
2 | 调速系统招标附图.pdf | | 下载 预览 |
3 | 励磁系统招标附图.pdf | | 下载 预览 |
1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调速系统及附属设备 | 台(套) |
2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规定的备品备件 | 套 |
3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规定的专用工器具 | 套 |
1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励磁系统及附属设备 | 项 |
2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规定的备品备件 | 项 |
3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规定的专用工器具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