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火炬投审〔2025〕23号
****点击查看开发区经统局关于**港街道重点河涌流域范围小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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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港街道重点河涌流域范围小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城市排水基础配套设施水平,改善河涌水质,提升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以及城市满意度。根据《**港街道重点河涌流域范围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结合政府批复文件、项目用地审查及规划选址意见,同意建设“**港街道重点河涌流域范围小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单位为****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击查看开发区张家边涌、八公里河、江尾头涌、东利涌、****点击查看社区范围的22个住宅小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港街道22****点击查看商铺分流制改造、建筑立管分流制改造及小区住户雨污混错接点改造等,通过改造,实现污水进市政污水管,雨水进市政雨水管,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比例不低于95%。建设规模为**污水埋地管DN150-DN300约7.285公里,**雨水埋地管DN200-DN500约2.488公里,**及改造DN100立管约59.45公里。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065.41万元,建****点击查看开发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8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费量3.55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及《**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中****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统计局
2025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点击查看管委会、****点击查看建设局、****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