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镇东小学、来宾市滨江小学、来宾市解放小学等12所学校的智能一体机共112台教学设备采购(LBZC2025-G1-020065-GTZB)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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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26

质疑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质疑人地址:**省**市**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3栋3单元405室
联系人:张柱桥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7135

尊敬的质疑人:
您好!贵****点击查看小学、****点击查看小学、****点击查看小学等12所学校的智能一体机共112台教学设备采购(****点击查看)项目评标办法提出的质疑已收悉(2025年6月18日上午10时00分顺丰送达)。经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对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节评分标准技术分当中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以上所提及的评分项当中的评分标准的内容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因此,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的等次,每个等次对应的分值应当合理。
一、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2分):本评分项已通过具体指标与分档标准实现量化。
(1)本评审项对各档次得分设置了明确标准,从有无方案、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对项目理解程度、关键工作安排合理性、风险预见及应对措施、是否涵盖多种关键方案以及是否有建设性优化建议等多方面进行细化。
(2)明确“方案完整性”需包含8项具体内容(设备安装调试、组织机构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入相应的档次;五档得分需同时满足“方案包含8项完整内容”、“提出优化建议”、“风险措施具体”,符合“细化量化”要求。
(3)“针对性”以“是否基于采购需求编制”为标准,如三档要求“从项目实际需求编制方案”,四档要求“进度安排合理、组织机构完善”,五档要求“包含风险预见措施及建设性优化建议”,各档次均对应具体可验证的条件。
二、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方案(满分10分):以下各档次评审标准层层递进,量化标准描述清晰,符合评审因素细化量化的要求。体现在:二档 “基本满足进度”;三档“满足进度”需提供“保证正常交货的措施方案”;四档“优于要求”需提供“进货计划表和交货周期表”、“按时交货承诺书”等,通过时间节点、文件要求、保障措施数量实现量化。
三、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4分):以时间数值、服务内容等作为量化依据:在售后服务方案评审中按档次区分了方案的完整性、详细程度、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时间等要求。如三档“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和应急保障方案,整体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时间节点清晰明了,承诺能做到接到售后通知后20分钟- 30分钟(含20分钟)内响应,根据采购人需求1.5小时-2小时内(含1.5小时)到达现场,并在6小时-8小时内(含6小时)解决问题”;四档 “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应急保障方案(描述了项目售后维护和应急保障方案的方法以及实现方式、提供明确的技术支持服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故障响应时间、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定期维护(注明时间)、免费技术培训方案、保修期外维修方案、本地化售后服务措施、其他优惠措施、安装要求及方案等方面,方案内容周全详细,整体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承诺能做到接到售后通知后< 20分钟响应,根据采购人需求<1.5小时到达现场,<6小时解决问题,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完整详细”,各档次标准清晰明确,具备可评判性,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节评分标准技术分基本分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包含未标注“▲”号的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数范围内存在负偏离的,每有1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以上是违法将实质性内容作为评分因素。
质疑事项2答复:本评分标准旨在通过量化扣分机制,客观评价投标人技术响应程度,既保障项目技术需求的实现,又给予供应商合理的竞争空间。理由如下:
一、非实质性条款的界定合法性: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明确:“未标注‘▲’号的参数为非实质性条款,允许5项负偏离”,符合87号令第二十条“实质性条款需明确标注”的规定,未标注条款不属于实质性要求。
二、扣分机制的合理性:
(1)扣分标准与采购需求直接对应:非实质性条款的负偏离可能影响项目实施质量,如 “辅助功能参数偏离”可能导致设备兼容性降低。
(2)扣分幅度(每有1项负偏离扣2分)与允许偏离项数匹配,且设定“扣完为止”的上限,未过度限制供应商竞争,符合87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与需求对应”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标办法已严格按照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二十条等条款制定,答复中涉及的分档标准、扣分机制均有明确法律依据,不存在“未细化量化”或“违法设置评分因素”的情形。质疑人提出的两项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感谢贵方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回复仍有疑问,欢迎随时与我方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如贵方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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