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精神病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光泽县精神病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于 2025-04-27
光泽****商行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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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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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点击查看(个体工商户) **县杭川镇二一七路129号 978,000.00元 ****点击查看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总价):9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点击查看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点击查看(个体工商户))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点击查看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摩力士、海康威视等 DS-96128N-H24R等 1 978,000.0000 97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江周颖
评审专家: 卢雅伟 、 郑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者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服务采购费率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照成交金额的1.1%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万象九**支行 帐 号:59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3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点击查看防治院综合设施设备采购项目:1.46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评审,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评审,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项目负责人(陈星皓/0591-****点击查看0180)。5、项目经办人(郑洁/0591-****点击查看0180)。

未中标供应商可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领取未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我司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文南街50号

联系方式:0599-****点击查看38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西二环中路301号1#楼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层401办公

联系方式: 0591-****点击查看0180 152****点击查看9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洁 陈星皓

电话: 0591-****点击查看0180 152****点击查看9011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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