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造桥机信息化监测配件采购询比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造桥机信息化监测配件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于 2026-07-26

招标详情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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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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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编号:****点击查看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造桥机信息化监测配件,****点击查看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需求

数量

收货地点

备注

1

信息监控主机

10寸触屏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本地显示,操作

2

挂篮监测系统

ET-A001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数据计算、存储、分析,报警

3

电器柜

600*180*800(宽*深*高mm)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收纳、防护机柜

4

信号采集器

ET-X001

按设计要求

56

指定地点

信号采集并通讯至主机

5

开关电源

24V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数据系统供电

6

空气开关

C10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开关,防漏电保护

7

报警器

单色声光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声光报警

8

4G路由器

4G全网通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后台远程传输

9

后锚杆锚固拉力监测

ET-LF60

按设计要求

112

指定地点

后锚杆拉力监测(至少4个)

10

主桁架应力监测

ET-YL

按设计要求

252

指定地点


11

振弦采集仪

ET-Z001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振弦应力采集并通讯至主机

12

主桁架前端姿态监测

ET-QJ02

按设计要求

112

指定地点


13

走行油缸位移左右同步检测

ET-XC05

按设计要求

56

指定地点


14

风速风级监测

ET-HJ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现场环境风速风级监测

15

挂篮信息平台ID

基础型

按设计要求

28

指定地点

远程实时监管、大屏展示

说明:1.需满足交互界面智能高效,能精准呈现设备参数。

2.打造完整的数据生态链,集成实时记录、历史回溯、报表生成与下载等功能。

3.整个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依托高性能ZIGBEE模块,可自动路由和组网,实现无线通信功能。

4.能够实时采集并处理相关传感器信号,随后将处理结果以无线方式传输至主机处理器。

5.能够实时检测造桥机倾斜角度、位移数据及环境监测数据,精准输出数据,为施工姿态调控提供依据,确保数据与设计相符。感知结构倾斜状态,高精度采集角度信号,传输至监控系统辅助安全管控。

6.智能监控监控平台提供手机端与 PC 端全终端覆盖,为造桥机监测场景打造专业监测系统,实现工程设备运行状态的全方位掌控。

7.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以上需求物品需满足整套配套安装使用,调试显示满足要求。每台(套)必须安排售后人员至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及后期的维护工作,现场按照调试往返差旅、食宿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乙方按照调试人员需满足现场工期要求;该造桥机信息化监测配件报价应包含安装使用所需的电缆线、连接电线、走线所需套管以及相关辅材等,不在单独计价。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点击查看.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信息化系统配件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如需现场指导安装不在另算费用)等,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4.货物验收方式

计数验收,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 75 %;

5.2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85 %;

5.3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97 %;

5.4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100 %。

5.5付款方式:不低于50%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5.6 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7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5.8 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5.9 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

1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 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

3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不能满足说明要求的报价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杨辉 187****点击查看5327

技术联系人:程勇涛 188****点击查看5386 李博 152****点击查看7386

到货安装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2.监督部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10-****点击查看384

2026年7月25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点击查看一局/一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26
投标截至时间:2026-07-2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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