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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1.****点击查看园区标准厂房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青江路
2.海山革命老区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二期—****点击查看中心及红色历史文化典籍馆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1.青江路:****点击查看园区
2.文旅二期:**县幸福公园旁
三、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园区标准厂房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青江路绿化采购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香樟 | 胸径D:8-15cm,H:2.5-3m | 棵 | 225 |
注:1.报价需包含苗木费、苗木种植、支撑措施、养护2年。
2.付款方式:采购无预付款,所有苗木种植完成后付至结算款的80%,养护期满成活率100%并同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付清剩余20%;
3.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工地现场施工需要为准。对以上内容信息或施工现场有疑问,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咨询负责人员( 马先生 151****点击查看6807 )。
请报价单位参考附件“青江路(绿化树木)报价函”模板填写报价及其相关内容。
(二)海山革命老区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二期—****点击查看中心及红色历史文化典籍馆建设项目绿化采购内容
注: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采用全冠容器苗,管养达二级养护标准,养护期限验收后24个月,苗木质量及施工缺陷导致的业主索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此项目绿化含所有绿化支撑措施、土地整理、部分红土不到位自行回填等措施。苗木提供来源证明及检疫合格证,外地苗木需提供适应性评估报告。含土壤改良、清理杂草等措施,承担地下管线损坏及成品损坏恢复责任。严格按设计图纸注明规格型号施工,整体景观效果符合设计要求,要求苗木成活率100%,免费补植至成活,一年后验收,与总包方同步移交给业主。进场前提供设计对应绿植样品信息供业主方确认,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范围内按实收方,按发包方要求工期如期完成,工期不大于15天。如需优化,需要提前7天提出同等品质替代方案做对比确定,不准私自更改。
2.请报价单位参考附件“海山革命老区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二期—****点击查看中心及红色历史文化典籍馆建设项目(绿化树木)报价函”模板填写报价及其相关内容。
3.付款方式:采购无预付款,所有苗木种植完成后付至结算款的80%,养护期满成活率100%并同步验收合格移交后,付清剩余20%;
4.报价前须进行现场踏勘;
5.种植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图纸附件,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工地现场施工需要为准。对以上内容信息或施工现场有疑问,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咨询负责人员(施先生 159****点击查看9099)。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所报价货物的供货能力。
注:在供货时需提供相关合格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且自愿配合接受相关检测机构的检测。凡是发现报价材料提供的相关检测资料涉嫌伪造作假,一律取消与****点击查看**。
五、投递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为遵循采购的有关规定,在你单位出席本项目报名时,除携带必须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以备审验:
1.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函要求
报价时要求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付款方式以及联系方式。
七、评审方式
1.本次评审采用合理低价评审;
2.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选择有效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中提供的所有合格业绩的数量最多者作为确定供应商单位,如出现相同有效最低报价且合格业绩数量相同,则选择有效最低报价且合格业绩数量最多的报价单位中合格业绩合同总金额最大者为确定单位。
八、报价时间、形式
1.报价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1日17:00时。
2.投递形式:本次报价函需密封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如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邮寄地址则报价无效。
3.邮寄地址:**省**市**县同乐街****点击查看福利中心内D栋(****点击查看办公室)
注:如在星期六、星期日送报价材料,请将报价材料送到值班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县同乐街****点击查看福利中心内D栋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74-****点击查看888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