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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1、A2、A3片区)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点击查看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1、A2、A3片区)(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12.2.1条款修改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转移到本项目工程以外,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从履约担保中扣回,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按照每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20%扣回预付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若工程竣工验收前预付款未全部扣回的,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当期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12.4.1条款中“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修改为“本工程支付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投标函附录中序号6约定内容修改为“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前到账。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
六、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2023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