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11月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71-****点击查看110
通讯地址:**市**区北川**路3号(**公园后门对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1 | **建国物流建材市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 **区**东路34-2号建国物流大厦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场地进行锅炉低氮改造,不涉及征地及拆迁问题。本次改造拟拆除原有6台燃气锅炉,保留烟囱等相关配套设施,在原锅炉位置安置6台0.7MW低氮燃气锅炉。 |
****点击查看环境局****点击查看环境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