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极端天气预报水**应对能力提升项目-极端天气小尺度雷达监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超**市极端天气预报水**应对能力提升项目-极端天气小尺度雷达监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超**市极端天气预报水**应对能力提升项目-极端天气小尺度雷达监测系统
建设地址:**市**县金龙镇金龙炮点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拟建设一部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设备和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钢结构铁塔及塔基础工程、供电和通信工程、安防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5844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通讯地址:**市**区科锦路980号
邮编:61113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93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绵山路64号
邮编:621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有意见,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按照要求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对项目实施的书面意见,也可以采取电话方式和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直接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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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