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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JX003—乌江镇宋桥村安置点)地块位于**乌江镇宋桥村,中心坐标为:118.41489°E、31.80645°N。地块占地面积约3575.85m2。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
根据调查地块勘测定界图,该调查****点击查看小学土地证用地范围,****点击查看学校、水塘和农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为此,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
2025年4月,****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公司开展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项目地块现状为“乌江镇宋桥村乡村**研学综合体项目”施工场地(地块北侧的一座“乌江镇宋桥村乡村**研学综合体项目”研学综合体(三层建筑)和地块南侧的一座“乌江镇宋桥村乡村**研学综合体项目”建筑不属于本次调查范围),****点击查看小学土地证用地范围,****点击查看学校、水塘和农用地,主要种植白菜、青菜、生菜等时蔬及玉米等季节性作物,施用的肥料类型主要为农家肥及化肥,未进行过工业开发。地块周边500米区域现状及利用历史类型包括地块北侧的一座“乌江镇宋桥村乡村**研学综合体项目”研学综合体(三层建筑)、地块南侧的一座“乌江镇宋桥村乡村**研学综合体项目”建筑、居民住宅、农用地等,无生产性企业。通过分析地块及周边历史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土壤快速筛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得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调查可以结束于第一阶段,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玉凤,电话:139****点击查看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