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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JX001—乌江镇百姓村安置点)地块位于**乌江镇百姓村和邵,中心坐标为:118.42848°E、31.89803°N。地块占地面积约5738.21m2。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
根据调查地块勘测定界图,该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为此,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
2025年4月,****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公司开展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2017年2月之前为农用地,主要为耕地、林地,种植小麦、油菜等。2017年2月****点击查看**公司开始违法建设厂房,拟进行花卉种植(实际未生产)、无企业生产活动痕迹。厂房为钢架结构,已废弃,现状部分损毁,内部无生产设备及人员活动痕迹,地块未进行农业耕作,原有耕作层已遭破坏,场地局部硬化,配套建设有围墙/配电设施等,均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地块内部分地区堆放有砂石,来源为附近在建道路开挖的建筑用砂、碎石,未混杂沥青、油污、化学品等其他物质。现场未发现油渍、化学品残留等明显污染痕迹。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无工业“三废”污染产生,不存在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内未发生过偷排、泄漏等环境事故,历史上未用作危险废物堆放场所,不涉及固废、危废的处置。相邻地块现状及利用历史类型包括百姓村和邵自然村居民住宅、农用地等。通过分析,地块及周边历史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土壤快速筛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得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调查可以结束于第一阶段,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玉凤,电话:139****点击查看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