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电子设备一批

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电子设备一批

发布于 2025-03-25

招标详情

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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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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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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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点击查看持有的机器、电子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31.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3-0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3-28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市 资产类别 设备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点击查看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标的系****点击查看持有的252项设备一批(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所在位置 **新****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转让底价 31.1 万元
计量单位 数 量 252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 天兴评报字(2024)第1771号
评估基准日 2024-06-30
重要信息披露

《资产明细表》所列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实物现状均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

标的踏勘联系人 司林昆 联系电话 183****点击查看59567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行为批准机构 ****点击查看
评估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点击查看.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还需提交由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双方签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须提前联系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人:司林昆,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59567。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扣除的情况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联交所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或拒绝拆运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且受让方已足额结清交易价款后,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保管、拆卸、打包、搬运、包装、装车、人工、交通运输、质量保障、安全、环保、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9、受让方须****点击查看交易所在收齐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本次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11、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点击查看.com/News2017?id=204
12、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3、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现场踏勘确认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涵盖HW31 (900-052-31),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本次处置标的数量。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惠经理 联系电话 136****点击查看6603/139****点击查看7183

附件下载:
现场踏勘书(盖章版)
明细表(盖章版)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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