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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就“****点击查看歙****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郑村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歙****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郑村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郑村镇西村西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3亩,总建筑面积30000m2。一期建筑面积16000m2,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套设施用房、污水处理设施等,用于禽畜宰杀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制作,年屠宰30万头猪。二期建筑面积14000m2,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套设施用房等设施,用于农副产品深加工制作。本次仅针对一期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村委会一楼
联系人:蔡丽萍
电话:133****点击查看3896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徽创****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省****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花****点击查看基地4#楼42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297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aYt3TFCQMelsnVzfQ689PQ
提取码:hnh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系等方式,提交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请公众在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