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6
一、整改任务
督查发现,2021年第一季度****点击查看公司等4家供暖企业燃煤锅炉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供暖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营****点击查看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4家供暖企业已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督促4家供暖企业在非供暖期对燃煤锅炉及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设施在供暖期能够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强化对4家供暖企业环境监管,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对4家供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处罚。
4.供暖期间,持续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等4****点击查看公司在10月30日前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是我市承担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点击查看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成立专班、下达监察意见、组织培训、现场督导、执法检查、约见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工作形式,认真查摆问题,科学施策,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点击查看新区热力、营****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已按期完成任务。**市**供暖自2022年1月4日起至2023年度供暖期间,4****点击查看公司基本实现达标排放。针对**市吉供暖存在的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点击查看分局已立案处罚。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工作协调组
电 话:0417-****点击查看015;0417-****点击查看389
邮寄地址:**市**区**山大街西3号;****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526
****点击查看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