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建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新建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建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新建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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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0-09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60
工程名称 ****点击查看2023年**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点击查看2023年**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 编号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21-****点击查看533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省﹒**市﹒**县 建设地点 **县**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231.940元 408 合格 96.4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李海彬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221****点击查看16992
2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332.900元 408 合格 87.2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孙鹏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221****点击查看16367
3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699.210元 408 合格 78.87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李睿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2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696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09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0-12
填报单位 **鑫航****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 鲁苇 联系电话 180****点击查看2220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