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点击查看中心镥-177同位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内容概要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镥-177同位素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址:**省**市**县天红镇,本项目与**市直线距离约40公里,与**县城直线距离约25公里。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镥-177同位素生产楼,****点击查看研发中心厂区内西南角,为地下1层,地上3层结构,占地面积2430.39m2。本项目主要功能集中布置在厂房的北半侧区域,用于177Lu同位素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设施的建设,开展177Lu同位素生产、使用、销售,建设场所为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92-****点击查看05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实名方式,按照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92-****点击查看05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