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政府于2021年5月7日收到了省生态****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针对****点击查看 滆湖未进行生态修复 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定如下整改举措: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系统整改,已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已完成滆湖水生态系统现状专项调查工作。
2、已完成殷村港滆**生态清淤工程建设。
3、西社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已完成。《滆湖(**市)退圩还湖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已完成审查,待省政府批复。系统开展滆湖生态修复工作,滆湖生态清淤一期200万方项目以及官林、**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生态修复一期5000亩工程已完工,滆湖生态清淤二期工程已完成、清淤量约215万方,生态修复二期按时序推进中。
本问题已达到预期整改目标,配套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已具备对上申报销号条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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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