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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项目 | ||
品目 | 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本级)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10:3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点击查看0057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滨水路3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点击查看20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点击查看花园二区355-1号2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杰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13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22中“4.1采购清单中的序号1空气站房备注:尺寸:7m*3m*2.8m(岩棉板,A级耐火等级)、钢制楼梯、不锈钢栏杆、铝合金玻璃隔断;标识牌和警示牌制作要求参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附录A”,现改为“尺寸:7m*3m*2.8m(岩棉板,A级耐火等级)、钢制楼梯、不锈钢栏杆、铝合金玻璃隔断;内部铺设防静电地板;底座7.5m*3.5m左右,使用工字钢材质,防腐处理;标识牌和警示牌制作要求参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附录A”;
2、招标文件P23中“4.1采购清单中的序号3细颗粒物监测设备采购备注:”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需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国家比对,具有合格证书“,现改为“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需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具有合格证书”;
3、招标文件P23中“4.1采购清单中的序号5空气站点”整行删除;
4、招标文件P23-24中“4.1采购清单中的序号6游泳馆防水与环氧地坪铺设、序号7篮球馆防水”,现序号改为“5游泳馆防水与环氧地坪铺设、6篮球馆防水”
更正日期:2025-03-14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区滨水路301号
联系人:汤智城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8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联系人:顾昱昂、胡杰(经办人)、吕红菲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胡杰(经办人)、吕红菲
电话:0510-****点击查看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