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仙庵镇锡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仙庵镇锡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仙庵镇锡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县仙庵镇锡溪村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与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债券资金和企业助力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涉农资金、典型镇培育资金等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拟铺设雨污分流管网13.1公里、拟建设100T处理池3座,75T处理池1座。(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
| 招标内容 | 项目拟铺设雨污分流管网13.1公里、拟建设100T处理池3座,75T处理池1座。(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
| 工期 | 150 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点击查看478.7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拟任本项目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处在合同履约期间进行变更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变更手续及证明); (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拟任至少1名本项目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具备相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23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6 、**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如有)。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点击查看.cn/#/445200/inde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8月2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开标厅(地址:**县**镇南环一路729号**商会大楼四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省揭****点击查看政府内 |
| 招标人联系人 | 方嘉锐 | 联系电话 | 0663-****点击查看0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省**市****点击查看**社区**大道商业街南侧第182幢首层105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泽锐 | 联系电话 | 0663-****点击查看655 |
| 招标监督机构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点击查看04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