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山河等12条城区河道清淤及行洪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

相公山河等12条城区河道清淤及行洪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于 2025-07-23
相公山河等12条**河道清淤及行洪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7-23 15:46信息来源:**市公共**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1元 人民币
1,340,800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财务状况”打分项调整为“****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正式报告的得1分,****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正式报告的得0.5分。无提供报表或报表错漏者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一)第九条支付方式调整为“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款项拨付执行**区财政拨款程序,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最高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具体拨款时间按照区财政拨款为准。甲方在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二)删除“15.7中标企业应按规定在新区纳税。”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澄清内容为准。本项目jpfbf同步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