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院区环评报告编制及排污许可证委托办理服务询价公告

新、旧院区环评报告编制及排污许可证委托办理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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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卫生院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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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院区环评报告编制及排污许可证委托办理服务询价公告
2026年10月28日 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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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院区环评报告编制及排污许可证委托办理服务询价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院新院区、旧院区均尚未办理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现拟通过院内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两个院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排污许可证申报代办全流程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旧院区环评报告编制及排污许可证委托办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新院区:****点击查看新院区(**镇香山大道198号)

旧院区:****点击查看旧院区(**镇农坛路241号)

(三)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院内询价采购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元(总价包干,含现场踏勘、CMA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会务、报审、资料修改、申报、取证、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六)服务范围:新院区、旧院区2 个院区,分别独立完成环评报告编制 + 排污许可证申领。

二、服务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一)环评报告编制服务(新、旧院区各1 份)

1.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环境监测(医疗废水、厂界噪声、污水站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危废核查等,监测单位须具备CMA 检验检测资质,监测报告加盖 CMA 资质章,****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环评技术规范);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污染影响类环评编制技术指南编制环评报告(报告表/ 报告书,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确定);

3.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专家意见无偿多轮修改报告;

4.全程对接生态环境部门报审,直至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5.交付全套电子版、纸质版环评成果资料,协助医院环评资料归档。

(二)排污许可证代办服务(新、旧院区各1 证)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点击查看医疗机构》(HJ1105-2020)开展排污许可技术核算,填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申报资料;

2.排污口规范化梳理、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台账管理、应急预案资料梳理、申报材料整理;

3.协助准备申报佐证材料、现场核查配合,对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全程跟进审核,直至分别取得新院区、旧院区正式排污许可证(含正本、副本纸质证书);

5.提供排污许可申领后基础技术咨询,指导排污台账、执行报告填报辅导。

特别约定:因服务商编制、申报资料错误、监测不满足规范等服务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评审、无法取得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证,服务商须无偿整改直至取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经多次整改仍无法完成,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因政策调整、行政审批时限等非服务商原因造成延期的,工期可协商顺延。

三、技术需求(详见附件2:技术需求明细清单)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采购人提供齐全基础资料后60 天内完成两个院区环评报告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环评批复取得后30 天内完成两个院区排污许可全套资料申报提交至**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证书取得时间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发证时间为准(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周期协商调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二)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能力,熟悉**、****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环评、排污许可申报政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本项目现状监测须委托具备CMA 检验检测资质单位实施,监测报告加盖 CMA 资质章,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总价包干范围内。

(三)近3 年内具有至少2 个医疗机构环评或排污许可证办理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佐证;

(三)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环境违法黑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报价文件一式伍份(正本1 份,副本4 份,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报价文件包含:

1.报价函(总价报价,分拆列明新院区、旧院区环评、排污许可分项报价)(详见附件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3.项目工程师资质资料;

4.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服务实施方案、工期保障、质量承诺;

6.售后服务及违约承诺;

(三)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

(四)递交材料方式:在工作日上班时间送达或邮寄至**市**区**镇农坛路241****点击查看卫生院****点击查看采购办。

(五)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林主任

咨询电话:0771-****点击查看102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包含现场踏勘、现场监测、采样、评审会务、报告编制、资料修改、平台申报、取证、税费、交通等全部费用;

(二)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商现场踏勘、技术方案、业绩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虚假材料,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三)成交后服务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态环境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全程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核查;

(四)本项目全部交付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用于项目备案、归档、环保检查;****点击查看医院运营、污染治理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五)服务商自行开展现场踏勘,踏勘相关费用包含在包干总价内,采购人不统一组织集中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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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文档 | WPS云文档】 附件 1:报价函


【**文档 | WPS云文档】 附件2:技术需求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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