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关于放射设备性能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及稳定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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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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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射设备性能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及稳定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放射设备性能防护、辐射环境监测及稳定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无

公告类型:对外公开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24年11月8日 到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包个数:1;

最高限价:X射线性能防护检测预算690元/次;

X射线辐射环境检测预算690元/次

X射线装置稳定性检测:CT机390元/次

其他X射线机稳定性检测300元/次

X射线装置新增或场所变更所需的检测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表、验收监测3600元/间场所;

直线加速器性能防护检测预算2500元/次;

直线加速器辐射环境检测预算2500元/次;

直线加速器稳定性检测:4500元/次。;

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放射防护检测(包括放射设备性能及场所)、稳定性检测:

1.放射防护检测含全院15台放射设备(含医用电子加速器、DSA 等)及其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据实结算。放射防护检测含每项目复测。出具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行政部门均认可的检测报告。稳定性检测含16台放射设备,CT每个月检测一次、共12次;DR、X射线、乳腺X射线、牙科X射线机每季度检测一次,共四次;C臂、DSA每6个月检测一次、共两次,出具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行政部门均认可的检测报告。

2.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18871-2002、GBZ130-2020、WS76-2020等)开展放射防护检测和稳定性检测服务。开展检测及出具报告。

3.服务时间及时限:按照医疗机构的工作特点和要求提供及时、灵活的服务时间;开始工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3-5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及出具报告时间为 7-15 个工作日。

4.投标人应具备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每个项目实施人员中至少有 1 名(及以上)的相关专业硕士(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

5.投标人出具的报告规范、完整准确、详实。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和稳定性检测报告规范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行政部门认可。

辐射环境监测: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核安全法》等)开展工作。进行现场监测及出具报告。

7.服务时间及时限:按照医疗机构的工作特点和要求提供及时、灵活的服务时间;开始工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及出具报告时间为 7-15 个工作日。

8.监测机构在配备具有辐射环境监测资质的工程师。

9.监测机构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报告符合相关规范。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2.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服务约定时间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3.项目服务地点:****点击查看及医院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一年检测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出具正式报告后,采购人收到发票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0%,一次性付清项目款项,据实结算(根据检测的设备数量及约定单价计算),一年结算一次。

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如有需提供)

6.1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技术服务范围至少包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放射诊疗场所检测等。

6.2需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在有效期内,编制的报告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报名须知: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 在 ****点击查看采购部(住院部西二楼)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

1.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供应商承诺声明函;(详见附件2)

4.资格条件第6条中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技术要求中第4条、第8条中相应证书及在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技术要求响应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备注:1、采购资格不得转让,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2、如本次采购报名商家少于三家,则进行二次挂网。

采购地点:****点击查看采购部(住院部西二楼)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8892

附件1: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下载供应商承诺函申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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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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