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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苍城镇镇圩雨污分流和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对**市苍城镇镇圩雨污分流和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提供设计服务,依据相关总体规划,结合现状河涌资料,在苍城镇**和改造不少于1.5km管道及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 | ||
否 | ||
投资额(¥3,000,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中选单位中选后15个工作日与选取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并收到公开选取单位提供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设计并提交成果给服务单位。 | ||
¥105,000元 | ||
(1)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设计费的30%作为预付款。 (2)成果提交并通过公开选取单位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3)本工程经财政结算审核后,根据财政审核的价格进行计算并支付尾款。 | ||
是 | ||
否 | ||
2024-09-05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