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辽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发布于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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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区重****点击查看指挥部

2.1.1****点击查看指挥部组成

2.1.2****点击查看办公室职责

2.1.3****点击查看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2****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应急准备

3.1编制应急减排清单

3.1.1动态管理减排清单

3.1.2核算减排基数及减排比例

3.2绩效分级差异管控

3.2.1重点行业企业

3.2.2保障类企业及工程

3.2.3小微涉气企业

3.3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3.4应急演练

4预警发布及解除

4.1预警分级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审批

4.2.2预警发布

4.2.3发布方式

4.3预警调整与解除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响应措施

5.3.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5.3.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5.3.3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5.4应急响应终止

5.5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

6预案管理

6.1预案备案

6.2预案宣传

6.3预案培训

6.4预案修订

7应急保障

7.1组织和制度保障

7.2资金保障

7.3能力保障

7.4监督保障

7.5联络保障

8附则

8.1名词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8.3预案解释权

附件1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2 ****点击查看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响应程序及措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健康,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辽政办〔2024〕62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因素和臭氧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预警应急范畴。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的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全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强化节能减排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影响。

属地管理,区域联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多方联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

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科学预警。根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严格差别化管控措施,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实现污染减排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通过各种通信手段、传播媒介等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1区重****点击查看指挥部(由区生态委负责行使重****点击查看指挥部职责)

区政府负责全区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指挥工作,成立重****点击查看指挥部****点击查看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区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决定应急措施的启动、调整和终止,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促****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区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监督问责等工作。

2.1.1****点击查看指挥部组成

****点击查看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点击查看分局局长担任。****点击查看宣传部、区教育局、****点击查看信息化局、**分局、区财政局、****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建设局、区房产局、区城乡更新局、****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点击查看管理局、区国资局、区气象局、供电公司、****点击查看区管委****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单****点击查看指挥部成员。

2.1.2****点击查看办公室职****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行使****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指挥部办事机构,办公****点击查看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制(修)订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提出预警建议;****点击查看指挥部授权,负责全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为有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内容;****点击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培训、宣传等工作;****点击查看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点击查看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点击查看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点击查看办公室备案,在启动应急响应时组织落实,并对本部门(行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点击查看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

(1****点击查看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建议性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适时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工作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及媒体信息研判。

(2)区教育局:****点击查看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行动方案;负责加强在校学生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工作;按照不同响应级别的措施要求,及时将相关应急措施****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小学和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等相关措施;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3****点击查看信息化局:****点击查看环境局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并及时更新;负责组织督促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按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停产或错峰生产,指导不可中断生产工序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4****点击查看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区采取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等应急措施;按照区重****点击查看指挥部****点击查看分局)发布的重污染应急响应指令,执行机动车限行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测;****点击查看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5)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和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经费保障。

(6****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办公室职责;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点击查看指挥部要求通知预警启动和解除等信息,汇总报告有关情况,组织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点击查看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督导检查。

(7****点击查看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房屋、市政等职责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源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级道路挖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8)区房产局:负责制(修)订民用供暖行业应急行动方案;负责督促燃煤供热企业使用低硫低灰煤,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供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9)区城乡更新局:负责制(修)订房屋征收现场控制扬尘应急行动方案,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10****点击查看分局:负责加强建筑垃圾残土运输车辆乱排乱卸及沿途洒落的执法检查,负责检查建成区露天烧烤整治情况;组织落实在建建筑工地运输建筑垃圾及散流体物料车辆的执法监管,严查无密闭、密闭不严车辆。

(11****点击查看管理局:落实**建成区道路洒水、机械化清扫等扬尘防治措施。

(12****点击查看运输局:负责制(修)订公共交通应急行动方案;在机动车限行禁行时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1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1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相关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健康防范指导,组织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15****点击查看管理局:负责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

(16)区国资局:负责配合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区属国有企业限产、停产等应急减排措施。

(17)区气象局:****点击查看分局开展重污染过程预报分析会商;组织开展温、湿、压、风等空气污染高影响气象要素监测,制作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雾、霾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

(18****点击查看公司:对限产、停产企业进行耗电核算及确认。

2.2****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点击查看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参照区专项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组织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全区预警信息和区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及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的涉气污染源按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并落实机动车限行措施,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3 应急准备
3.1编制应急减排清单
3.1.1动态管理减排清单

应急减排清单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清单包括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及其他面源等基本信息和相应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点击查看办公室名义发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在编制或调整应急减排清单时,****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排查辖区内各类涉气污染源,确保应纳尽纳,避免对居民供暖和对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各类污染源/各部门的应急减排清单要定期更新,****点击查看办公室。

3.1.2核算减排基数及减排比例

减排基数每年核算一次,主要包括基础排放量、应急减排基数。应急减排比例是指相应级别下应急减排措施日减排量与应急减排基数的比值。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不应低于两者总量的10%、20%和30%。

3.2绩效分级差异管控

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点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对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对**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根据实际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3.2.1重点行业企业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以及相关标准明确的行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企业绩效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重点行业范围按照生态环境部最新要求实施动态调整。

3.2.2保障类企业及工程

保障类企业包括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保民生企业,战略性产业、**产业等工业企业,重点出版物印刷企业、群众生活保障企业、重点外贸出口企业及其他保障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生产经营。

保障类工程包括保障民生、保障**正常运转等重大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和相关环保要求。

3.2.3小微涉气企业

对于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的小微涉气企业(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应按上述要求以日核算排放量),在满足**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

3.3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行业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方案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作为基本要求,原则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排放污染物为主,实现减排要求。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或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并安装在厂区入口等醒目位置。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排措施应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应急减排措施要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衔接,在新核(换)发排污许可证时,要明确企业执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与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一致。

3.4应急演练

****点击查看办公室组织形势研判,适时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检验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后及时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流程和机制。

4监测与预警
4.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分别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报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报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报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审批

****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预警通知时,****点击查看办公室负责报请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向总指挥报告;

橙色预警发布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批准;

红色预警发布由区长批准,****点击查看指挥部总指挥批准;

各级别预****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向总指挥报告。

4.2.2预警发布

****点击查看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各级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预警期间信息发布的内容要包括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防范建议及措施等。预警信息发布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新闻媒体、电信运营商应按照要求,及时、无偿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2.3发布方式

****点击查看办公室完成审批流程后,通过区政务OA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预警信息。

4.3预警调整与解除

接****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后,****点击查看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5.2响应程序

预警信息发布后,****点击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按照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响应程序(具体明细见附件),采取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5.3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5.3.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点击查看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2)建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建议广大区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点击查看政府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单位落实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以上。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停止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的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每天不少于1次对露天堆场进行巡查,发现存在扬尘问题及时整改查处。暂停散流体物料运输,通过定点设卡、街路巡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执行我区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加大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中重型货车、冒黑烟车辆、超标车辆、沿途撒漏的运输车辆、违规进入低排放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车辆的检查频次及执法力度。

其他减排措施。严禁秸秆焚烧、严控露天垃圾焚烧、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5.3.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建议性减排措施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建议广大公众自觉停驶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20%以上。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点击查看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工业园区、机场、物流园等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3.3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PM2.5日均值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2)建议性减排措施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点击查看政府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30%以上。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点击查看车行驶等更加严格的移动源管控措施。

5.4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5.5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

预警响应期间,****点击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0时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前一日应急措施****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预警解除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报告包括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并在预警解除后的3个****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

****点击查看办公室于每年5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前12个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果、减排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预案管理
6.1预案备案

区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报备。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点击查看分局报备。

6.2预案宣传

****点击查看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预案以及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的宣传,引导公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主动参与污染减排,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

6.3预案培训

****点击查看办公室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培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点击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针对预案以及实施方案进行培训,尤其要针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培训,保障预案落实。****点击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

6.4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预案中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应急保障
7.1组织和制度保障

****点击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

7.2资金保障

区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决策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经费。

区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利用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和自动气象站,****点击查看数据中心,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预测和应急指挥平台,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提升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

****点击查看办公室负责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点击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督促重点行业、本地区应急措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7.5联络保障

****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

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具体计算方式参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重污染天气:AQI>2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五级及以上的污染级别天气。

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重污染天气,尽可能消除重污染天气的危害,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减排清单:为了有效落实应急预案,而事先编制的含有差别化减排措施和减排量的污染源减排清单。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点击查看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28号)同时废止。

****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附件:1.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图

2.****点击查看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响应程序及措施


附件1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图

下载

附件2 ****点击查看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响应程序及措施

序号

责任单位

三级黄色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二级橙色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一级红色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1

区委宣传部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及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对应急措施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做好舆情监控及媒体信息研判。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及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措施。适时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做好舆情监控及媒体信息研判。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及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及时发布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工作信息,同时组织应急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自新媒体平台组成信息发布矩阵,实时发布各部门自身工作开展情况信息。适时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做好舆情监控及媒体信息研判。

2

****点击查看信息化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转发至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各企业,并督促相关工业企业落实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转发至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各企业,并督促相关工业企业落实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转发至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各企业,并督促相关工业企业落实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3

区教育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转****点击查看学校。落实幼儿园、中小学减少或暂停户外活动措施。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转****点击查看学校。落实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措施。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转****点击查看学校。按照指挥部统一要求,****点击查看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措施。****点击查看指挥部上午紧急启动红色预警,立即落实停止户外活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并从下午开始落实停课措施)

4

**分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及时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中、重型货车进行劝返、调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冒黑烟”等超标车辆开展执法检查。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及时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中、重型货车进行劝返、调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冒黑烟”等超标车辆开展执法检查。在现行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建成区内全天禁止重型货车通行(保障城市发展、安全生产、居民生活、应急抢险车辆除外)。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及时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中、重型货车进行劝返、调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冒黑烟”等超标车辆开展执法检查。在现行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建成区内全天禁止重型货车通行(保障城市发展、安全生产、居民生活、应急抢险车辆除外)。

5

****点击查看分局

1.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发布预警信息。

2.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加强对燃煤、铸造、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应急减排及移动源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污染物减排量不少于10%目标,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3.加大餐饮企业、加油站的监督力度,确保油烟净化及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4.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5.****点击查看搅拌站****点击查看搅拌站停止作业(应急抢险除外)。

6.****点击查看气象局进行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

1.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发布预警信息。

2.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加强对燃煤、铸造、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应急减排及移动源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污染物减排量不少于20%目标,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3.加大餐饮企业、加油站的监督力度,确保油烟净化及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4.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5.****点击查看搅拌站****点击查看搅拌站停止作业(应急抢险除外)。

6.****点击查看气象局进行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

1.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发布预警信息。

2.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加强对燃煤、铸造、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应急减排及移动源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污染物减排量不少于30%目标,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3.加大餐饮企业、加油站的监督力度,确保油烟净化及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4.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5.****点击查看搅拌站****点击查看搅拌站停止作业(应急抢险除外)。

6.****点击查看气象局进行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

6

****点击查看建设局

接到预警启动通知后,30分钟内将通知向各相关单位发送;接到解除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将解除通知发送到各成员单位通过短信或微信方式发送应急预案信息,接收方务必回复确认信息,否则,立即打电话确认,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达到位。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检查程序,****点击查看建设局组织抽查不少于6个本区建筑工地是否按要求响应,停止施工。

措施:

1.组织各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房屋、市政等职责范围内施工工地落实“七个百分百”,停止有关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清运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洒水及道路清扫频次;

2.停止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的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

3.施工工地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4.组织开展重点各类施工工地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工作。

5.加强道路挖掘监管。对全区范围内所有道路挖掘现场每日巡查一遍,加强辖区内道路挖掘现场监管,具备抑尘措施的,在确保不出现扬尘的情况下,可以施工;缺少抑尘措施的,责令停工整改(应急抢险除外)

接到预警启动通知后,30分钟内将通知向各相关单位发送;接到解除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将解除通知发送到各成员单位通过短信或微信方式发送应急预案信息,接收方务必回复确认信息,否则,立即打电话确认,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达到位。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检查程序,****点击查看建设局组织抽查不少于8个本区建筑工地是否按要求响应,停止施工。

措施:

1.组织各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房屋、市政等职责范围内施工工地落实“七个百分百”,停止有关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清运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洒水及道路清扫频次;

2.停止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的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除外)。

4.组织开展重点各类施工工地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工作。

5.加强道路挖掘监管。对全区范围内所有道路挖掘现场每日巡查一遍,加强辖区内道路挖掘现场监管,具备抑尘措施的,在确保不出现扬尘的情况下,可以施工;缺少抑尘措施的,责令停工整改(应急抢险除外)

接到预警启动通知后,30分钟内将通知向各相关单位发送;接到解除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将解除通知发送到各成员单位通过短信或微信方式发送应急预案信息,接收方务必回复确认信息,否则,立即打电话确认,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达到位。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检查程序,****点击查看建设局组织抽查不少于10个本区建筑工地是否按要求响应,停止施工。

措施:

1.组织各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房屋、市政等职责范围内施工工地落实“七个百分百”,停止有关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清运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洒水及道路清扫频次;

2.停止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的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除外)。

4.组织开展重点各类施工工地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工作。

5.加强道路挖掘监管。对全区范围内所有道路挖掘现场每日巡查一遍,加强辖区内道路挖掘现场监管,具备抑尘措施的,在确保不出现扬尘的情况下,可以施工;缺少抑尘措施的,责令停工整改(应急抢险除外)

7

****点击查看分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露天烧烤整治。取缔建成区露天烧烤问题点位,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值守,加强督查检查,确保露天烧烤有效遏制。组织开展重点对露天焚烧烧烤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工作。

2.实施洒水抑尘措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主要街路洒水降尘作业。在应急期间,增加建成区内主干道机械化吸扫频次1次,增加非结冰期道路洒水频次1次。除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外,每日4:00至23:00进行洒水作业,每日不少于4次。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露天烧烤整治。取缔建成区露天烧烤问题点位,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值守,加强督查检查,确保露天烧烤有效遏制。组织开展重点对露天焚烧烧烤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工作。

2.实施洒水抑尘措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主要街路洒水降尘作业。在应急期间,增加建成区内主干道机械化吸扫频次1次,增加非结冰期道路洒水频次1次。除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外,每日4:00至23:00进行洒水作业,每日不少于5次。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露天烧烤整治。取缔建成区露天烧烤问题点位,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值守,加强督查检查,确保露天烧烤有效遏制。组织开展重点对露天焚烧烧烤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工作。

2.实施洒水抑尘措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主要街路洒水降尘作业。在应急期间,增加建成区内主干道机械化吸扫频次1次,增加非结冰期道路洒水频次1次。除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外,每日4:00至23:00进行洒水作业,每日不少于6次。

8

区房产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落实供暖锅炉房扬尘防治措施。现场实现“六个百分百”。全天(非结冰期)洒水不少于3次。

2.负责组织监督检查供暖锅炉房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单位实施停工整治。

3.负责供暖锅炉房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落实未交接的供暖锅炉房扬尘防治措施。现场实现“六个百分百”。全天(非结冰期)洒水不少于5次。

2.负责组织监督检查供暖锅炉房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单位实施停工整治。

3.负责供暖锅炉房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落实供暖锅炉房扬尘防治措施。现场实现“六个百分百”。全天(非结冰期)洒水不少于7次。

2.负责组织监督检查供暖锅炉房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单位实施停工整治。

3.负责供暖锅炉房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9

区城乡更新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落实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现场实现“六个百分百”。全天(非结冰期)洒水不少于3次。

2.停止建成区内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建筑拆除、残土垃圾、锅炉房灰渣清理作业。

3.停止建成区内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停止三环路内锅炉房煤炭及灰渣运输。

4.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单位实施停工整治。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落实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现场实现“六个百分百”。全天(非结冰期)洒水不少于5次。

2.停止建成区内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建筑拆除、残土垃圾、锅炉房灰渣清理作业。

3.停止建成区内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停止四环路内锅炉房煤炭及灰渣运输。

4.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单位实施停工整治。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落实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现场实现“六个百分百”。全天(非结冰期)洒水不少于7次。

2.停止建成区内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建筑拆除、残土垃圾、锅炉房灰渣清理作业。

3.停止建成区内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停止全区范围内锅炉房煤炭及灰渣运输。

4.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未交接的房屋征收工地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单位实施停工整治。

10

****点击查看运输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停止****点击查看停车场一切土石方施工,建成区内公路建设停止一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活动。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停止****点击查看停车场一切土石方施工,建成区内公路建设停止一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活动。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点击查看停车场一切土石方施工,全区公路建设停止一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活动。

11

区卫生健康局

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次日起,关注呼吸类疾病就诊情况,****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

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次日起,密切关注呼吸类疾病就诊情况,****点击查看指挥部办公室。

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次日起,实施呼吸类疾病就诊数据统计日报制度,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

12

区气象局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第****点击查看分局进行预报会商,每天至少进行2次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第****点击查看分局进行预报会商,每天至少进行3次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

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第****点击查看分局进行预报会商,每天至少进行4次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

13

****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点击查看区管委会

****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是落实污染天气管控的责任主体,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启动分预案,落实分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落实管辖区域内特别是重点敏感区域露天焚烧、取缔露天烧烤、秸秆禁烧等各项管控措施。

2.组织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3.组织开展重点对燃煤锅炉、物料堆覆盖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检查工作。

****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是落实污染天气管控的责任主体,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启动分预案,落实分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落实管辖区域内特别是重点敏感区域露天焚烧、取缔露天烧烤、秸秆禁烧等各项管控措施。

2.组织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3.组织开展重点对燃煤锅炉、物料堆覆盖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检查工作。

****点击查看政府(办事处)是落实污染天气管控的责任主体,接到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启动分预案,落实分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落实管辖区域内特别是重点敏感区域露天焚烧、取缔露天烧烤、秸秆禁烧等各项管控措施。

2.组织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3.组织开展重点对燃煤锅炉、物料堆覆盖等大气颗粒物排放源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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