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点击查看公司1台32T轮胎起重机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公司1台32T轮胎起重机采购) | 详见附件1 | (2025.8) | 1)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A.****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 C.****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点击查看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2 | 供应商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与应答,1、应答人如为制造商,需具备:1)质量体系认证;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起重机械生产。 2、应答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满足:1)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经审计财务报表,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代理商/经销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
3 | 交货地点 | **省**市老塘山一期码头。 | |||
4 | 交货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内交货。 | |||
5 | 付款条件 | 设备****点击查看管理局检验合格并颁发特种设备证书后,买方在收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价款的97%,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金为价款的3%,如未发生质量问题,到期后30日内付款。 | |||
6 |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要求 | 1. 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选择其一,如合同甲方履行人有调整,则按照实际执行单位开具) 1.1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署后30日内,****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缴纳RMB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缴纳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十日,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甲方应当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式收据。 1.2 履约保函 合同签署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RMB 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 ) 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应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十日。 1.3 履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能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中获得赔偿。履约保证金扣除完甲方应当获得的赔偿后,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后无息退还乙方。 (2) 如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不足以赔付甲方因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能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如对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我方有权终止合同条款。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_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点击查看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点击查看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刘阔 022-****点击查看2277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
2025年7月18日
2025年07月18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