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调查评估与生态修复变更核查、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等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
发布日期:2025-08-14 15:14
项目编号:XZP202****点击查看400158
项目名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调查评估与生态修复变更核查、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等技术服务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调查评估与生态修复变更核查、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等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调查评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变更核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市级检查复核。各项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范围 | **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调查评估与生态修复变更核查、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等技术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8-14 09:00 至 2025-08-21 17:00 |
获取方式 | 1、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坤大厦16楼(**区**路190号) 3、方式: (1)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2)电子获取【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电子件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并与采购代理联系(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2499),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04 14:30 |
递交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9-04 14:30 |
开标地点 | **华坤大厦16楼(**区**路190号)会议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调查评估与生态修复变更核查、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等技术服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38万元
1.5最高限价:38万元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调查评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变更核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市级检查复核。各项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1.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其他补充事宜
2.1本项目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2投标保证金:不需要
2.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正二副,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般应为正本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4 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项目的招标文件。
2.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