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承担“****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项目
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代理业主:****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市人民南路四段玉洁东街3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点击查看中心现有场地设施基础上改****点击查看检验中心项目,****点击查看中心城市两千余万人口核酸检测需要****点击查看实验室。本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满足**市临床检验医疗需求,大力提升市级临床检验质控水平以及共享实验与转化水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代理业主:****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市人民南路四段玉洁东街3号
联系人:尤老师
电话:135****点击查看435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点击查看中心4栋11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点击查看3970
Emeil:****点击查看13978[at]qq[dot]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网址链接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122449069.docx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