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合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发布于 2024-08-05
广西****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4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08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管理站采购环卫作业三轮车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哈****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省****点击查看岗区**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被投诉人:1、**延信****点击查看公司;2、****点击查看管理站

地 址:1、****点击查看市**县廉州大道143号;2、****点击查看县廉州镇东圩街60号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工业集中区**三路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日,投诉人****点击查看管理站采购环卫作业三轮车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经依法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拟定中标人****点击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点击查看管理站采购环卫作业三轮车项目为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要求填写。故****点击查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投诉事项2:拟定中标人****点击查看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有两个制造商,招标文件只有一个采购内容,不能确定哪个为产品电动三轮车的制造商。故****点击查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虚假应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点击查看

2024年08月05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广西****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货物, 中标 13次, 占比 92.86%
重点地区: 广西, 中标 1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