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水质检测中标公告

生活用水水质检测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5-31
采购商名称 采购标题 寻源方式 询单结束时间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小镇办公室 生活用水水质检测中标公告 询比价 2026-05-31 08:09

生活用水水质检测
询价单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6-05-28 16:0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6-05-28 16:00:00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生活用水水质检测 生活用水 1 点位 2026-05-25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点击查看市**区清凉湾**康养小镇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 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费用为全包价,包含人工、耗材、设备、交通、管理、税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
双方确认服务方案、服务样板、服务规范的,乙方应严格按确认标准执行。
第三条 服务执行
服务时限
常规服务:甲方下达服务指令后,乙方在 7 日内完成服务;
即时性服务:甲方下达服务指令后,次日上午 9:30 前完成服务交付。
服务地点:**市**区清凉湾**康养小镇。
服务保障
乙方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工具、物料,确保服务安全、规范、有序,不得出现影响服务质量、安全及环境的行为。
服务验收
服务完成后,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返工或重新提供服务。
即时性服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 120 分钟内重新完成服务。
异议处理
甲方如认为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不符合约定,应在服务完成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 3 日内及时处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按当月实际服务量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90 天内付清相应款项。
因乙方拒绝或拖延开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构成违约。
第五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随时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 15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双方根据影响程度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第十条 服务商违约管理规定
服务商串通报价的,禁止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中选后未签约、主动放弃的,禁止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中选后已签约、主动放弃履约的,禁止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一年内累计两次放弃中选资格的,禁止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提供虚假材料的,禁止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服务质量不合格的,禁止参与平台业务 12—36 个月;
处罚期内发现其他失信行为的,视情形**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不定期抽检服务不达标的,禁止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本合同对双方及其合法继受者、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须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本合同条款为双方诚信协商结果,不构成任何一方标准条款。
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合同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
本合同某一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服务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有磋商、谈判及协议。

四、技术条款:

资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检测能力:需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43项指标。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报名后请于12****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现场核验,如在12小时内未联系,****点击查看公司询比价2个月。

七、资质要求: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格
未公布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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