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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台商投资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经研究,同意你司实施**台商投资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代码:****点击查看),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商投资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二、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三、建设地点:**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张坂镇、**镇、百崎乡。
四、项目性质:**。
五、建设期限:44个月。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西起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和海湾大道交叉处**区域外侧岸线,**张坂镇月亮湖。在洛**口台商区段、**区域、玉**区域和月亮湖区域分别实施“洛**口**湿地修复工程”、“**岸线修复与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玉**砂质岸线修复工程”以及“月亮湖栖息地修复及生态功能提升工程”等四大修复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总面积约120公顷,其中岸线整治修复长度5000米,海堤生态化改造长度720米,海滩养护修复面积17公顷。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1452.68万元,****点击查看管委会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请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建设资金方案,按照基建程序报批。
****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服务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