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中心】**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各潜在投标人:
**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 项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原内容为:3.1.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更正后内容为:3.1.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它内容不变。
因系统中提问信息不能回复,请各投标人及时留下联****点击查看公司电话联系,方便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