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台山市海宴镇入海排污口水质检测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台山市海宴镇入海排污口水质检测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4-12-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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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宴镇入海排污口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对**市海宴镇的6个入海排污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进行检测。 服务要求:(1)为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同时保证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服务需严格按照等相关质控要求执行。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T630-201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试行)》的通知(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 (2)服务方需制定监测质控计划,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等有关要求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监测所有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并需配置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符合资格的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审核人员与授权签字人等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
其他
资质(资格)要求
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7,500元
参照粤环监协〔2018〕11号《关于发布〈**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通知》,结合市场调节价计算,本项目服务金额为7500元。
2024-12-11 15: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