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审批局环保窗口已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2日(七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通讯地址:**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电话:0314-****点击查看031,邮编:06815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决定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县郭家屯镇水泉村年产 50 ****点击查看搅拌站项目 | 隆环评[2025]8号 | 2025年6月24日 | 审批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