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杭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新杭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23
广德****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69条

立即监控

新杭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新杭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广****点击查看社区**大厦13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评审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杭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新杭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要求:满足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项目跟踪审计完成并出具审核报告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洪文、曹传龙、王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整(126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新杭镇街道、**市金恒建材市场**20号楼302室,联系电话:许先生 150****点击查看0095、裴工151****点击查看822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新杭镇街道

联系方式:许先生 150****点击查看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8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工

电 话:151****点击查看8228

附件: 磋商文件.doc
附件(3)
磋商文件.doc
下载预览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下载预览
专家推荐供应商会议纪要.pdf
下载预览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3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8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2次, 占比 66.67%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7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查看完整分析
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10 次, 占比 76.92%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5295.68
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安徽****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9 次, 占比 64.29%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35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