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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2、项目性质:**
3、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C区(汪洋镇碗厂村三组)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8.1亩,总建筑面积约3312平方米。拟建一条污泥干化+焚烧处置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消防水池、道路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本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处置污泥100吨/日的能力,并且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和**化利用。
5、投资规模:约5500万元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点击查看承担。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总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02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279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地址:**市天府大道1288****点击查看中心4栋11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第二次公示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