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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起始时间 | 修改 | 2025-09-26 09:00:00 | 2025-09-28 09: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修改 | 2025-09-26 11:00:00 | 2025-09-28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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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修改 | 名称: 现场踏勘 内容: 1.各供应商必须先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才能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踏勘时间定为2025年9月24日12点前。 | 名称: 现场踏勘 内容: 1.各供应商必须先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才能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踏勘时间定为2025年9月25日17点前。 |
商务条款 | 修改 | 名称: 付款方式 内容: 1.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方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半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本项目合同价为包干价,发生任何因素变化(采购人提出除外)都不作调整。各供应商需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自主谨慎竞标。一旦成交不得以工程量问题向采购人提出索赔或工期**。 3.工期延迟扣款细则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签约合同价*工期延误天数;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产生的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 (2)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不视为供应商违约,不适用上述扣款规定。 | 名称: 付款方式 内容: 1.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方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半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本项目合同价为包干价,发生任何因素变化(采购人提出除外)都不作调整。各供应商需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自主谨慎竞标。一旦成交不得以工程量问题向采购人提出索赔或工期**。 3.工期延迟扣款细则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签约合同价*工期延误天数;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产生的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 (2)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不视为供应商违约,不适用上述扣款规定。 |
附件变更 | 修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