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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竞争性磋商-****点击查看-**区环境健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区环境健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9万元
采购需求:
**区环境健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研究项目,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2025年3月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均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包括如下:
(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2023年度),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缴纳税收的凭据,所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①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②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5.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信用**”网站(credit.****点击查看.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点击查看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02单元****点击查看前台
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购买(转账购买流程见公告附件报名表),转账请备注项目编号。
售价:人民币100.00元整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5:30(**时间)
地点:**市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02单元****点击查看收标处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3日15:30(**时间)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02单元****点击查看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行:**银行开元支行;账号:8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8;
磋商保证金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点击查看902。
2、“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2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联谊大厦7楼
联系方式:田慧张,0592-****点击查看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芳艳
电 话:0592-****点击查看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