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清溪镇大利村康特金属制品增资扩产项目二号、四号厂区项目水土保持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清溪镇大利村康特金属制品增资扩产项目二号、四号厂区项目水土保持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
清溪镇大利村康特金属制品增资扩产项目二号、四号厂区项目水土保持服务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中选机构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本项目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成果文件并对其内容负责。
其他
仅承诺服务即可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按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完成服务。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根据《关于对**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的补充意见》(东水务函[2014]909号)取费,最终以合同为准。
2025-07-29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