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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低碳循环经济产业****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以梧审批投核字〔2024〕7号2201-450400-04-05-19118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濛江镇莲垌村,G321国道北侧。
建设规模:**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年处理垃圾量为18.25万t/a,建设规模为1条5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配套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 SNCR炉内脱硝+组合烟气净化系统(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除尘,预留SCR利用场地)+****点击查看处理站+1套12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辅助/附属系统及公用设施;****点击查看处理站规模为200吨/日;用地面积约为69.4亩。
本项目估算价:41439.45万元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成全厂“72+24”小时试运行完成),含节假日及冬季(雨季)。其中: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图纸质量应保证施工图审查一次性通过)审查所需全部设计文件的工期时间不超过90日历天;施工期即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至工程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的工期时间不超过390日历天,含节假日及冬季(雨季)。施工图完成至发包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计划时间为30日历天,实际取得施工许可证所需时间如有调整,工期总日历天数相应调整。
备注: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在提前筹备,合理组织的基础上,在满足项目质量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合理减少项目工期。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设计(包括补勘及必要的新增勘察、KKS编码、BIM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编制等);
(2)设备及整厂材料的采购与供货(包括设备监造和催交、运输、设备及材料保管、装卸、验收、保养、厂内外搬运等);
(3)全厂土建工程施工(含场内挡土墙工程)及厂区红线边界与G321国道之间的衔接道路临时处理措施;
(4)除有特殊说明和要求外的所有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工程;
(5)与本项目投入生产运行涉及的所有红线外接口(如35KV接入系统出线、取水管道阀门井、雨水排放管道/管沟等)的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并完全达到发包人所要求的对接接口的完整性;
(6)调试(包括单体调试、系统分部试运、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行);
(7)配合发包人进行专项验收及整厂性能测试(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验收、雷电防护装置验收、安全评价验收、职业健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节能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配合后评估等)并负责整改、消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
(8)最终交付全过程服务和培训;
详见合同附件1:《**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划分表》。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本项目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藤州镇**路48号
邮 编:543399
联 系 人:韦冬梅
电 话:0774-****点击查看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