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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点击查看 | 1.**市**区王府庄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很多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储存仓库,特别是在**区后门的水源地水井旁边就有特别多的仓库,王府庄水源地水井旁边的各种仓库严重威胁了水源地安全;2.**市**区符家屯硫酸厂为重污染地块,目前不能进行任何开发建设,现在里面有种菜的、驾校经营活动、消防站的训练场地,这不符合重污染地块管控要求;3.**市**区珠江路张庄水源地是2007年划定的,好多水井目前就在**区珠江路与滨**路交叉****点击查看超市楼下,****点击查看超市、停车场、餐饮娱乐的综合体,这个综合体是2023年进行运营的,张庄水源地好几****点击查看超市综合体包围或覆盖,已经严重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威胁地下水安全。 | **区 | 水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一)关于群众反映:“**市**区王府庄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很多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储存仓库,特别是在**区后门的水源地水井旁边就有特别多的仓库,王府庄水源地水井旁边的各种仓库严重威胁了水源地安全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王府庄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 油品库。(二)关于群众反映:“**市**区符家屯硫酸厂为重污染地块,目前不能进行任何开发建设,现在里面有种菜的、驾校经营活动、消防站的训练场地,这不符合重污染地块管控要求”问题。 符家屯硫酸厂2020年6月1日,被纳入土壤重污染管控地。 1.经查,硫酸厂内种菜问题不属实。经**区相关部门联合现场调查,符家屯硫酸厂门口设有重污染地块管控牌,符家屯硫酸厂地块2020年以来始终保持封闭管控,内部土地荒废,杂草丛生,没有发现群众私自开垦,****点击查看办事处在日常巡查排查中未发现种菜现象。 2.经查,驾校经营活动问题部分属实。经**区相关部门联合现场调查,符家屯硫酸厂门口设有重污染地块管控牌,****点击查看驾校经营活动。2021年,****点击查看社区两委违规将硫酸厂部分管控地****点击查看驾校,作为驾校训练场,2021年9月,****点击查看办事处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点击查看办事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经查,消防站的训练场地问题属实。经**区相关部门联合现场调查,消防站****点击查看救援大队小型消防站,为两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900平方,建设于2016年。****点击查看消防站大门朝西,紧邻周山大道,因消防站内没有训练场所,****点击查看救援队员训练需要,可以进入硫酸厂内,并在进出口建设1处单双杠练习场。****点击查看办事处在巡查中发现该问题后,****点击查看消防站硫酸厂管控区域内禁止从事与风险管控无关的其他项目、活动,该训练场一直未进行使用。 (三)关于群众反映:“**市**区珠江路张庄水源地是2007年划定的,好多水井目前就在**区珠江路与滨**路交叉****点击查看超市楼下,****点击查看超市、停车场、餐饮娱乐的综合体,这个综合体是2023年进行运营的,张庄水源地好几****点击查看超市综合体包围或覆盖,已经严重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威胁地下水安全”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易和仓综合体位于**市珠江路滨河体育公园项目内,是我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2018****点击查看工作部署的中心**城建项目。项目位于珠江路与滨**路交叉口,用地面积50760平方米,约76亩。其中,地上部分为城市绿地公园,为周边居民提供健身、娱乐及休憩场所。****点击查看停车场,旨在满足项目周边公共停车及项目自身停车需求。该项目于2021年年底已投入使用。张庄水源地原14号、15号井位于珠江路滨河体育公园项目建设范围内,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同时保证城建项目顺利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张庄水源14号、15号井进行就近迁移。之后 ****点击查看公司编制《 **水厂张庄水源地14#、15#水源井变更项目水**论证报告》,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 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2019年1月22日取得《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2019年2月26****点击查看水利厅下发豫水政资【2019】19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市报废临涧水源地6号、7号水源井和张庄水源地14号、15号水源井,迁建启用新水源井。2019年6月,新水源****点击查看水利厅现场验收,开始启用。张庄水源地原14号和15号井于2019年已迁建完成,新14号井位于珠江路与滨**路交叉口以西40米处****点击查看公园内,距离弘义﹒易合仓购物公园约430米;新15号井位于珠江路与滨**路交叉口以西270米处****点击查看公园内,距离弘义﹒易合仓购物公园约600米。弘义﹒易合仓购物公园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部分 属实 | 一是持续加强对王府庄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二是督促 将油品库中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中的油品全部清空、切断管道连接,停止使用,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反弹。三是继续加强对符家屯硫酸厂巡查力度,确保污染地块修复前保持原状;四是加强对易和仓的检查力度,确保废水均排入管网。 | 1.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点击查看集团对王府庄水源单井进行一年两次39项指标检验。近3年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王府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2. 油品库内的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已于2024年9月全部清空,10月切断管道连接并张贴封条,油品库中的油品已放入 北边仓库中,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油品储存落实“三防”措施;三是继续加强对符家屯硫酸厂巡查力度,确保污染地块修复前保持原状;四是加强对易和仓的检查力度,确保废水均排入管网。 | 已 办 结 | 无 |
2 | D3HA202****点击查看40068 | **市**路与芳华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拖的油库,没有下水道,紧挨着水源地,下雨时油库的地表水(含有油的成分)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和附近饮用水源地的水。 | **区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市**路与芳华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拖的油库,没有下水道,紧挨着水源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15日,**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点击查看供应处丙丁烷库,与 同为“一五期间”建设。2005年,因整体规划需要,改建为油品仓库使用至今。改建前, 委****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5年2月4****点击查看保护局进行批复。2005年3月18日 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出具了油品仓库搬迁改建工程评价报告审核纪要。2005年3月24****点击查看水利局同意公司油品仓库搬迁设计位置。按照相关批复意见,油品仓库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措施,“三防”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点击查看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油品库建设早于水源地划定,属于已建成项目, 油品库中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油品目前已全部清空且已将管道连接切断,油品库中的油品已放入 北边仓库中,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油品储存落实“三防”措施。 油品****(二)关于“下雨时油库的地表水(含有油的成分)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和附近饮用水源地的水”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点击查看集团对王府庄水源单井进行一年两次39项指标检验,目前王府庄水源通过不同水源控制方式,合格达标出厂,未对水源地水质产生影响。 油品仓库区共有4个窨井(窨井地下建设有收集池),用于收集油品仓库区域雨水,窨井对外的管道已封堵不外排。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 | 部分 属实 | 一是点击查看公司油品仓库搬迁方案及实施计划》实施油品库重新选址和搬迁。 柴油罐区停用并悬挂停用标识。二是制订油品仓库管理制度,确保罐区“三防”措施落实到位;作业过程中严格履行防护规程,防止油品滴漏;定期检查并对窨井收集池进行清理。三是制订油品仓库搬迁规划,按照《一拖(洛**** | 一是点击查看集团对王府庄水源单井进行一年两次39项指标检验。近三年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王府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油品库中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油品目前已全部清空且已将管道连接切断,全部停止使用,油品库中的油品已放入 北边仓库中,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油品储存落实“三防”措施。二是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 | 已 办 结 | 无 |
3 | X3HA202****点击查看60034 | **市**区王府庄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很多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储存仓库,还有汽修厂,特别是在**区中国一拖后门的水源地水井旁边就有特别多这样的仓库。**区符家屯硫酸厂为重污染地块,目前不能进行任何开发建设。**区珠江路张庄水源地在珠江路与滨**路交叉****点击查看超市楼下,****点击查看超市、停车场、餐饮娱乐的综合体。 | **区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市**区王府庄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很多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储存仓库,还有汽修厂,特别是在**区中国一拖后门的水源地水井旁边就有特别多这样的仓库”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8日,**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王府庄水源地1#、9#水源井运行正常,6#、8#、10#水源井自2021年已停用。保护区内有点击查看书屋一处,苗圃绿地和空地;有 仓库一座,**红(**)国际陆港配套仓库一座, 厂房一坐及门面房一处,其中 为长期空置仓库,**红(**)国际陆港配套仓库用于铁路机车停放及检修,库内存放有三包零部件, 厂房主要用于成品设备组装;****点击查看商店、商贸公司、汽车美容、小型汽修等,****点击查看汽修厂现已查封搬迁。 油品库办公区和一座物品仓库,物品仓库目前空置;有 油品储罐,有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与 (1955年)同时期建设,已运行六十年。2024年10月底, 已将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全部停用管道切除,并张贴封条,油品库中的油已放入 北边仓库中,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油品储存落实“三防”措施;有仓****(二)关于群众反映:“**区符家屯硫酸厂为重污染地块,目前不能进行任何开发建设”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符家屯硫酸厂2020年6月1日被纳入土壤重污染管控地,****点击查看政府已对符家屯硫酸厂做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初调、详调。 (三)关于群众反映:“**区珠江路张庄水源地在珠江路与滨**路交叉****点击查看超市楼下,****点击查看超市、停车场、餐饮娱乐的综合体”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区相关部门联合调查,易和仓综合体位于**市珠江路滨河体育公园项目内,是我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2018****点击查看工作部署的中心**城建项目。项目位于珠江路与滨**路交叉口,用地面积50760平方米,约76亩。其中,地上部分为城市绿地公园,为周边居民提供健身、娱乐及休憩场所。****点击查看停车场,旨在满足项目周边公共停车及项目自身停车需求。该项目于2021年年底已投入使用。张庄水源地原14号、15号井位于珠江路滨河体育公园项目建设范围内,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同时保证城建项目顺利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张庄水源14号、15号井进行就近迁移。之后 ****点击查看公司编制《 **水厂张庄水源地14#、15#水源井变更项目水**论证报告》,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 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2019年1月22日取得《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2019年2月26****点击查看水利厅下发豫水政资【2019】19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市报废临涧水源地6号、7号水源井和张庄水源地14号、15号水源井,迁建启用新水源井。2019年6月,新水源****点击查看水利厅现场验收,开始启用。张庄水源地原14号和15号井于2019年已迁建完成,新14号井位于珠江路与滨**路交叉口以西40米处****点击查看公园内,距离弘义﹒易合仓购物公园约430米,新15号井位于珠江路与滨**路交叉口以西270米处****点击查看公园内,距离弘义﹒易合仓购物公园约600米。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一是积极与北控水务对接,严格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二是 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管道连接拆除,油品库中的油已放入 北边仓库中,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油品储存落实“三防”措施;三是继续加强对符家屯硫酸厂巡查力度,确保污染地块修复(已做符家屯硫酸厂风险评估、初调、详调)前保持原状;四是加强对易和仓的检查力度,确保废水均排入管网;五是严格落实张庄、王府庄水源地应急预案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 | 一是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点击查看集团对水源井进行一年两次39项指标检验。近3年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二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点击查看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油品库建设早于水源地划定,属于已建成项目, 油品库中18个润滑油储罐、6个柴油储罐油品目前已全部清空且已将管道连接切断,油品库中的油已放入 北边仓库中,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油品储存落实“三防”措施。三是继续加强对符家屯硫酸厂巡查力度,确保污染地块修复前保持原状;四是加强对易和仓的检查力度,确保废水均排入管网;五是严格落实张庄、王府庄水源地应急预案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 | 已 办 结 | 无 |
4 | X3HA202****点击查看50039 | 洛****点击查看工厂地块土壤修复属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未落实监理、效果评估等参建单位,进展缓慢。(标*) | **县 | 土壤 | (一)关于群众反映:“洛****点击查看工厂地块土壤修复属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目前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5月,我县备齐所需材料申报加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2018年7月,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被列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A类项目。2019年12月,省、市下达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897万元,专项用****点击查看工厂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并未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数额和配套比例。目前已累计拨付资金3097万元,包含上级专项资金1897万元,县级自筹1200万元。同时我县于2023年12月6日拨付100万元拆迁款至 ,解决了地上附属物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二)关于群众反映:“未落实监理、效果评估等参建单位”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定效果评估合同,目前在中铁七局入驻项目现场的同时,参建单位均正常开展工作。 分别与**光大建设 签订项目监理服务合同、与 签订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技术服务框架协议,2024年9月又与华泽****(三)关于群众反映:“进度缓慢”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根据修复方案要求,工程总工期共3年,其中废渣修复和土壤修复1年,地下水修复结合长期监测工程总周期3年,据此施工计划,应于2024年4月底前完工,2021年5月,****点击查看政府与中铁七局签订施工合同,为提前完成任务,合同约定2023年11月31日提前完成任务。由于2021年5月开始治理期间,正值疫情反复管控期,施工企业为外地企业,外地施工人员不能到施工现场作业,同时,由于**钛业与 有经济纠纷,地上附属****点击查看法院查封, 对需拆除附属物要价过高,协调难度大,协调时间较长,影响工期,直至2023年11月8日经协调达成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后,施工**常进行。受以上疫情和附属物法律纠纷影响,正常工期相比合同工期有所滞后。2024年以来,****点击查看政府调整优化分包项目专班,加强现场调度督导,落实“旁站”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督促各参建单位,全面加快治理进度。目前,已完成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工程,进入效果评估检测阶段,周期为两年。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环保、财政部门对接沟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高资金拨付率;加强与施工、监理、效果评估单位沟通和现场调度,明确后续目标任务、节点,全面完成修复治理任务,达到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洛****点击查看工厂地块土壤修复属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目前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2023年12月11日,**县分****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分局、农业农村局、****点击查看政府召****点击查看工厂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推进会,针对目前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点击查看分局负责,积极向上级部门进一步争取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2024年县级自筹并拨款治理资金1200万元,已逐步落实资金。 (二)关于“进展缓慢”问题 2023年11月8日,**县与洛****点击查看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后,****点击查看公司土地和附属物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到位,并拆除废旧厂房,施工方加快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目前,已完成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工程,进入效果评估检测阶段,周期为两年。 | 已 办 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