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长江****点击查看开发区段)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360万元,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周期: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点击查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 月7 日至2024年11 月 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后招标代理统一发放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地点:****点击查看1910室(**市维扬路106-1号,**国际大厦19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1920开标室(**维扬路106-1号,****点击查看国际大厦19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供应商另须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含清单报价)扫描件存入U盘,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4、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
联系方式: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维扬路106-1号,****点击查看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0514-****点击查看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玲
电 话:0514-****点击查看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