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南通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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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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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远海运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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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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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003001 标段名称 **市**区**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8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8月2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开审备****点击查看111号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市**区**街道**江路2号。

2.1.2建设规模:工程费用 12673万元,总建筑面积:17983.38m2,单体最大跨度38m。

2.1.3合同估算价:1267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涂装车间、天然气调压混配站、2#空压站、2#液氧及二氧化碳气化站、仓库、事故池、室外配套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设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1.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与2025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6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单栋)单跨36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图纸(所附的图纸应为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通过的设计蓝图或无蓝图的提供图纸复印件加盖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部门相关印章,且所附的图纸应能体现跨度参数的横剖面图),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项目业绩指标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为准。跨度以所提供图纸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部分的业绩予以认可;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5)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合同金额及跨度等业绩要素信息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8月26日 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 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资格评审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过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各潜在投标人,原**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市公共**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点击查看8675。2.**市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点击查看59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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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市**区**街道**江路2号

地址:

**市世纪大道18号**大厦A座801室

联系人:

王松

联系人:

袁斌、顾莉玲

电话:

180****点击查看0800

电话:

0513-****点击查看2599/189****点击查看8177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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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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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大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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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货物,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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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