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补充通知]

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补充通知]

发布于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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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环境卫生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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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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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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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5-07-15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O)

招标阶段

(EPC+O)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2.3.3垃圾焚烧炉原内容为“垃圾焚烧炉应选用整体结构先进、炉体材质优良、对垃圾热值与负荷变化有较强适应能力的成熟、可靠的进口产品。(1)焚烧炉炉排应采用成熟、稳定、可靠的进口机械炉排,适**市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现修改为:“垃圾焚烧炉应选用整体结构先进、炉体材质优良、对垃圾热值与负荷变化有较强适应能力的成熟、可靠的产品。(1)焚烧炉炉排应采用成熟、稳定、可靠的机械炉排,适**市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6.品牌推荐表-6.焚烧炉炉排的推荐品牌为:“三峰环境、光大环保、**康恒、伟明装备”现修改为:“三峰环境、光大环保、**康恒、伟明装备、天楹、新世纪”

三、因招标文件制作系统中内容调整,本答疑(纪要)发布之前,已暂存、已投递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需在本答疑(纪要)发布后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盖章)

2025年07月16日

附件请到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下载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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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天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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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32次, 占比 54.24%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22次, 占比 37.2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9 次, 中标金额 463.3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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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