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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筑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点击查看2932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点击查看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年产2500万片新能源气凝胶隔热组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经开区金港大道70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点击查看**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500万元,租赁台佳空调****点击查看公司(**经开区金港大道70号)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包括复合封装线体设备、全自动检测设备、芯材厚度检测设备和隔热片贴胶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500万片新能源气凝胶隔热组件的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点击查看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三)本项目复合废气采用车间通风直排方式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符合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限值。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复合封装线体设备、全自动检测设备、芯材厚度检测设备、隔热片贴胶设备、自动复合封装线体设备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点击查看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废机油、机油包装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点击查看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