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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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批复全文 |
1 | 关于****点击查看金刘寨110****点击查看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徐环辐(表)审[2025]010号 | 2025年 6月13日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