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春晖苑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用品采购-成交公告

卢氏县春晖苑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用品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5-19
三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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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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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用品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LSGZ[2025]082-ZC056-1 包括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后勤设施 ****点击查看 **县**小区73号楼201室 428,800.00 评审总得分:81.66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点击查看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用品采购 / / 1 42880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峰(组长) 赖红学(业主代表)张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点击查看总局令第56号)《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38357-2019****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委员会)等规定,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7,2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路与英才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刘亚琼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8386 136****点击查看3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联系人:陈瑞鸽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3558 178****点击查看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琼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8386 136****点击查看3753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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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承诺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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