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召陵区7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召陵区7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01-08
郑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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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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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区7****点击查看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Z202****点击查看9401 **区7****点击查看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原区**南路238号3号楼8层0802号 502,56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区7****点击查看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出水达到设计标准、稳定达标 三年 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出水达到设计标准、稳定达标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贝贝、张魁、吴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 号文和漯财购【2018】16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25,63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富兴路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95-****点击查看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月湾湖东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南 100 米路东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7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7025
附件(1)
附件_399086637_254212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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